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84)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编制和实施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着力解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性、关键性和全局性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依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整顿规范和依法监督,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形成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稽查局、16个州(市)局、129个县(市、区)局组成的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体系;由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和15个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未设)、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组成的技术监督体系。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成效明显。2004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后,省人民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省直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目标,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