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明确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九湖流域村镇和其他区域村镇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30%和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35%和 15%,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5%和3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90%和80%;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摸清全省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村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分类指导,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我省各地农村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各不相同,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加强农村聚居区生活污染防治。一是因地制宜地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其他可采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沟塘等处理,建设净化沼气池与改厕、改厨、改厩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堆放,统一收集处理。有条件的村庄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交通不便的可实行“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同时要加强农村地区电子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与处置。三是推广农村清洁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推广“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在农户分散养殖畜禽的区域,以村为实施单元,集中连片推广“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厩)户用沼气工程;在秸秆资源较丰富的农村聚居区,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或发电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