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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二十三)县乡村医疗机构“四配套”
  逐步健全边疆地区县(市)、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人员、技术四配备,为实现边境地区群众病有所医提供保障。
  1.加强边境县(市)6个人民医院、2个中医院、2个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落实资金1775万元,2008年完成。
  2.加强医疗机构设备能力建设。补充、更新 25个边境县(市)疾控机构免疫冷链设备;18个边境县(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保健设备;4个县级中医院医疗设备;277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救护车。落实资金4285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2750万元,2009年投资1535万元。
  3.实施边境县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为698个村卫生室各培养1名中专学历人员,对1567名乡村医生实施在岗培训。落实资金187万元,2008年完成。
  4.在25个边境县(市)实施艾滋病防治与控制项目。落实资金308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 1028万元,2009年投资1026万元,2010年投资 1026万元。
  以上4项落实资金9327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5740万元,2009年投资2561万元,2010年投资1026万元。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实施。
  (二十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25个边境县(市)2052个村委会,尚有 2042个无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面积达不到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边境县村委会办公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或修缮,建设社区办公用房、“一站式”服务窗口和综合活动场所,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办公用房和综合活动场所不足问题。总投资3063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7000万元,2009年投资11000万元,2010年投资12630万元。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负责实施。
  (二十五)边境地区公安局指挥通信体系及业务用房建设
  根据我省边境地区公安工作的需要,重点解决边境地区8个州(市)、25个县(市)公安指挥通信体系和边境25个县(市)公安业务用房建设。
  1.边境地区8个州(市)、25个县(市)公安指挥通信体系建设。落实资金11500万元。其中, 2006年投资3900万元,2009年投资3900万元, 2010年投资3700万元。
  2.边境25个县(市)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需新建20个县、改扩建5个县的公安局技侦业务用房。落实资金2138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 8145万元,2009年投资6326万元,2010年投资 6909万元。
  以上2项落实资金32880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12045万元,2009年投资10226万元,2010年投资10609万元。由省公安厅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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