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标准化。要制订《重庆市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对温泉旅游的水资源开发、服务项目、功能区域与设施设备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质量监测与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温泉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以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建设“一圈百泉”的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打造“温泉之都”总体目标,整合“一小时经济圈”区域内温泉旅游资源,用3年时间,到2011年,逐步构建包括“五方十泉”在内的特色鲜明、种类齐全、品质高档的100个温泉旅游精品,形成东、南、西、北、中温泉旅游产业集群,不断完善温泉旅游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温泉旅游服务水平,初步形成满足游客各种需求的温泉旅游产品体系。
四、建设“一圈百泉”的政策措施
(一)有序开发资源。建设“一圈百泉”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温泉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温泉资源的利用坚持合理开发与科学保护相结合。市国土房管局在地热资源的配置上要采取多种方式。主城区的温泉资源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布置勘查工作,勘查工作完成后征求各区政府的意见,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采矿权;远郊区县可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资源勘查,再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采矿权。
(二)统筹规划项目。市旅游局要围绕开发丰富多彩的“一圈百泉”产品,搞好“一圈百泉”的总体策划。市国土房管局要尽快开展“一小时经济圈”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一圈百泉”的资源论证,为“一圈百泉”项目布点打下基础。市旅游局要在市规划局和市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统筹规划“一圈百泉”项目布局。
(三)加快建设进度。“一圈百泉”中的“五方十泉”项目要按照既定时间和目标加快推进;其他项目要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显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要求,2009年全面启动建设并初见成效,2010年显见成效,2011年培育出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温泉旅游精品,构建“一圈百泉”产品体系。“一圈百泉”投资业主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市场原则择优确定。市政府每年责成市旅游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纳入“一圈百泉”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四)精心培育品牌。充分利用“中国重庆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重庆山水都市旅游节”、“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旅游节会活动平台,抓好“一圈百泉”项目招商和产品促销。大力开展“温泉之乡”建设,全力打造“温泉之都”。要通过举办“温泉旅游文化节”和“‘温泉之都’国际高级论坛”,促进重庆“温泉之都”形象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市国土房管局要做好“温泉之都”申报准备工作,并于2009年开展申报,争取国土资源部授予我市“温泉之都”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