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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底)。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全市“三品”安全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成立日照市“三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三品”安全整治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成立7个整治组,具体分工是:
  (一)农产品安全整治组。由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组成,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农业局宋平、市海洋与渔业局时培石、市畜牧局秦绪志。
  (二)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治组。由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组成,市质监局牵头,负责落实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质监局高金成。
  (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组。由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服务业办、市联社、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组成,市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工商局赵从全。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行政执法局组成,市卫生局牵头,负责落实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卫生局杨传志。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组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落实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王春玲。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组。由市服务业办、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组成,市服务业办牵头,负责落实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市服务业办公室王伟。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整治组。由日照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组成,日照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落实进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的安全整治工作。联络员:日照检验检疫局杨永茂。
  日照市“三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整治组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和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听取各县区、管委和各工作组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管委、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三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各项整治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市、县(区)两级要为“三品”整治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支持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在超市设立食品质量监控项目,落实市级食品抽检计划和检测经费。
  (三)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全市“三品”安全整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区县、管委要将“三品”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街道。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三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市“三品”安全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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