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安全整治组(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治组(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督,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组(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设在市卫生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上述环节的违法行为。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对药品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组(设在市服务业办)。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私屠滥宰、制售假劣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整治组(设在日照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严格检验检疫责任制,把好查验关口,确保进出口农产品食品的安全。
附件2:
日照市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以下简称“三品”)安全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市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在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三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三品”质量监管网络,确保奥运专供食品和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任务和目标
(一)农产品安全整治。
1、重点任务:对农业、畜牧业、渔业投入品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进行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违法行为;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禁用农药、兽药、鱼药残留和限用药物残留的检测;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供应奥运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
2、工作目标: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比上年度下降;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