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增长20%,增加100 亿元,余额达到 636亿元;贷款增长 17%,增加90亿元,余额达到639亿元;累计融资总量突破1500亿元。
(三)原则要求。
1、坚持把“保大抓小”作为工作重点。对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大项目、港口、临港工业等继续全力、优先支持,加大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弱势群体和领域的信贷支持,促进全市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2、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工作关键。抓住优化信贷结构这个关键,通过信贷结构优化促进信贷合理增长,通过信贷合理增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把“四项要求”作为工作方针。一是坚持“紧中求好”。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紧中求稳”。要科学安排全年贷款总量,把握贷款节奏,根据实体经济需求均衡放款,防止贷款大起大落。三是坚持“紧中求进”。引导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主动负债管理,完善盈利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优化业务组合;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完善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四是坚持“紧中求活”,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各种融资工具,完善各种融资业务,发展直接投资;继续引导大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活跃金融市场。
三、科学贯彻从紧货币政策要求,实现信贷投放的均衡较快增长
(一)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发〔2008〕1号、日发〔2008〕2号等文件要求,把支持“三农”作为信贷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县域金融机构每年要将新增存款的50%以上用于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贷款投放,每年要将新增贷款的20%以上投向农业。继续开展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为涉农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建立农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库,推动农村综合性开发等中长期贷款发放,增加对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电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择优扶持一批特色突出、效益显著、与当地经济联系密切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专项票据兑付资金,坚持将新增贷款的60%以上用于发放农户贷款,大力拓展联保贷款、信用贷款等模式,满足农户在种植、养殖、加工、储运、消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等特色服务,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汇兑结算服务。邮政储蓄要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积极扩大涉农信贷业务。
(二)继续深化银企合作,确保全市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改进资金计划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调整信贷计划,实现信贷稳步增长,避免“大起大落”。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和优势项目,争取上级行在信贷规模、政策上给予更大倾斜,争取上级行直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加快从劣势行业的信贷退出,调出规模,加大对优势项目的支持,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异地银行开展联合贷款、银团贷款,加大对异地银行转贴现等方式,多渠道引入异地资金。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支持经济而产生的临时性流动性不足,人民银行相应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8〕42号),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要跟踪服务,确保贷款供应。结合我市产业政策调整方向,建立贷款投向参考指导名录,通过召开多形式、多层次的洽谈会、政策通报会,促成银企对接。积极推动银银合作。市金融服务中心要通过组织联谊会等方式加大对国家开发银行和外地股份制银行贷款的争引力度,强化我市的“资金洼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