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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8〕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九日

日照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防控手足口病流行,努力降低发病率,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版)》、《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及《日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手足口病综合性防治措施,科学有效地控制疫情,积极开展临床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努力实现手足口病无暴发流行、无死亡病例的目标。
  二、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针对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致病原因复杂、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的特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切实搞好儿童个人、家庭、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防控工作,严密防范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
  (一)加强个人防护。
  1. 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 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 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也可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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