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第三批云南省生态乡镇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78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环保局提出的富民县东村乡等43个第三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省环保局关于命名富民县东村乡等43个第三批云南省生态乡镇的意见。
二、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是我省优化环境,生态立省,大力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重要途径,对我省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障生态乡镇创建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获得“云南省生态乡镇”命名的乡镇,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强化创建工作的机构和制度建设,狠抓创建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促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第三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共计43个)
昆明市
富民县东村乡 西山区海口镇 禄劝县云龙乡 盘龙区松花乡 晋宁县六街乡 官渡区六甲乡
曲靖市
会泽县新街乡 会泽县大井镇 会泽县马路乡 会泽县火红乡 马龙县纳章镇 宣威市格宜镇 宣威市西泽乡 陆良县三岔河乡 陆良县小百户镇
玉溪市
新平县扬武镇 华宁县宁州镇 江川县大街镇 江川县江城镇 峨山县双江镇 峨山县塔甸镇 红塔区李棋镇 红塔区研和镇 通海县四街镇 通海县高大乡
大理州
弥渡县密祉乡
红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