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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建立健全公交化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经营管理模式,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解决农村客运散、小、乱、差问题,使其安全、便捷、规范、有序。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网络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通达情况、农村客运站点分布和农民群众出行习惯,按照普遍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班线的布设、运力的投放、经营模式、服务标准、安全保障进行科学设计和论证,编制农村客运网络规划,规划要具体到每个村。
  (二)加强宏观调控力度。运管机构要做好市场调查,把握好运力运量的平衡,既要方便农民出行,又要保护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使农村客运实现均衡有序可持续发展。不能盲目审批,造成运力浪费,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开通许可程序,对农村客运班线,符合开通条件的,应简化报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投放的车辆可根据客源、路况、地形等选择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型。
  (三)引导农村客运规范化经营。1.鼓励大型专业运输企业经营农村客运。充分发挥政府对客运线路资源的引导和配置作用,通过对热点线路经营权招投标的方式,搭配农村客运线路。2.整合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者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组建股份公司(线路公司)的形式,实现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3.要充分考虑农村通行条件差、线路里程短、旅客流量不平均、客运经济效益差等实际因素,对暂不具备开行每日班条件的农村客运线路,由农村客运企业统一调度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也可在划定区域内实行定线循环运行、滚动式发车,以提高车辆利用率,均衡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4.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和引导组建的农村客运公司和客运站建立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奖惩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农村客运站点的养护和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做好农村客运站点的养护管理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交通部门要加强全面管理。经营模式可因地制宜、形式各异、力求实效。1.对条件成熟的客运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偿经营;2.实行两站合一,将客运站和交管站合并管理和经营;3.客车站的使用者即进站车辆的经营者,共同出资经营管理;4.由当地政府财政政策性补贴指令性管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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