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黄河防洪预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黄河防洪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2008年黄河防洪预案
目录
一、黄河济南段概况
二、黄河防洪任务
三、黄河防汛指挥与职责分工
四、防汛措施
五、黄河防汛队伍组成及调用原则
六、黄河防汛物资的储备、筹集与使用
七、有关保障
附件:
1.济南黄河防洪工程汇总表等5个表格
2.济南黄河防汛物资保障方案
3.济南黄河防汛通信保障方案
4.济南黄河防汛后勤保障方案
为做好我市黄河防汛工作,确保黄河汛期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黄河防汛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黄河济南段概况
(一)河道情况。黄河济南段上迄平阴县东阿镇后姜沟,下止济阳县仁风镇老桑家渡,河道长183.35公里,纵比降约万分之一。槐荫区北店子以上右岸为长平滩区,河宽5-10公里,左岸为聊城市东阿县、德州市齐河县临黄堤;北店子以下为受工程约束的弯曲型窄河道,河宽一般0.5-2公里,最窄处为槐荫区曹圈险工17#坝,两岸堤距仅489米。总的特点是河道上宽下窄,排洪能力上大下小,目前平槽流量4000立方米每秒左右。在济南河段汇入的支流,自上而下主要有浪溪河、玉岱河、南大沙河、北大沙河和玉符河,支流流域面积1973.2平方公里。
(二)工程情况。
1.堤防工程。济南辖区内左右两岸各类堤防总长度188.66公里。
(1)临黄堤长172.46公里,其中:右岸长92.14公里,相应大堤桩号-(1+980)~91+653;左岸长80.32公里,相应大堤桩号124+900~205+833。截止2007年底,已铺开淤背(临)加固堤段长172.10公里,占临黄堤长度的99.79%。据史料记载,济南黄河历史上共发生堤防决口87处。
(2)北展堤长14.98公里,相应大堤桩号22+800~37+780。(3)导流堤长1.21公里,连接于左岸临黄大堤桩号137+000~137+234处。
2.险工。我市共有险工23处、885段坝岸,工程长度38.28公里,护砌长度36.12公里,占临黄堤防长度的22.20%。
3.控导工程。我市共有控导工程48处、769段坝垛,工程长度66.94公里,护砌长度61.66公里。占河道长度的36.51%。
4.滚河防护工程。我市共有滚河防护工程2处、12段坝岸,护砌长度840.30米。其中右岸章丘市刘家园9段坝岸,左岸济阳县周孟3段坝岸。
5.分滞洪工程。济南黄河北展宽工程主要解决槐荫区北店子及其以下窄河段的防凌防洪问题。滞洪区总面积106平方公里,堤防总长37.78公里,末端蓄洪水位31.58米(大沽高程,下同),最大库容4.75亿立方米,有效库容3.9亿立方米。北展宽区济南辖区面积43平方公里,堤防长度14.98公里。
6.水闸。我市所辖各类水闸18座,其中引黄水闸11座,设计引水流量225立方米每秒。
7.其他。我市河道范围内现有铁路大桥2座:曹圈铁路大桥、泺口铁路大桥;公路大桥3座:平阴公路大桥、京福高速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大桥;正在建设的铁路、公路桥3座:京沪高速铁路大桥、青银高速公路大桥和济阳公路大桥。黄河浮桥20座。现有穿堤管线15处、在建2处。
(三)滩区情况。我市黄河滩区总面积506.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5.95万亩,涉及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70个村,46.64万人,平阴、长清滩区面积388.61平方公里,占全市滩区总面积的77%。当发生11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时,可蓄滞洪水15亿立方米左右,对于确保济南以下窄河段防洪安全,发挥着重要的调蓄作用。
二、黄河防洪任务。我市黄河防洪任务是:确保花园口站22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经东平湖分洪,控制艾山站下泄流量不超过10000立方米每秒,考虑到艾山至泺口区间加水,我市设防流量为泺口站11000立方米每秒,相应泺口站水位35.19米,大堤不决口。遇中常洪水,强化调度措施,减少滩区损失。遇超标准洪水,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
三、黄河防汛指挥与职责分工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首长职责。黄河防汛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是:
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辖区黄河防汛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防洪的政策、规章制度。2.加强黄河防汛宣传教育、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3.负责组建本辖区防汛办事机构,解决黄河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订实施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5.负责黄河防汛队伍组织训练、料物准备、河道清障等防汛准备工作。
6.组织做好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和救灾工作。
7.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抗洪抢险。
8.指导、协调、督促本辖区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不断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
9.组织黄河防汛督察和防汛检查,督促本辖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济南市包黄河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统计表
市、县别 | 行政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济南市 | 张建国 | 市政府 | 市长 | 李 明 | 市河务局 | 教授级高工 |
平阴县 | 朱红方 | 县政府 | 县长 | 贾 成 | 县河务局 | 工程师 |
长清区 | 覃俊文 | 区政府 | 区长 | 肖学新 | 区河务局 | 高级工程师 |
槐荫区 | 杨 峰 | 区政府 | 代区长 | 王 斌 | 区河务局 | 高级工程师 |
天桥区 | 王建军 | 区政府 | 区长 | 李 国 | 区河务局 | 工程师 |
历城区 | 李胜利 | 区政府 | 代区长 | 杨振胜 | 区河务局 | 高级工程师 |
章丘市 | 江 林 | 市政府 | 代市长 | 李家训 | 市河务局 | 工程师 |
济阳县 | 张海波 | 县政府 | 县长 | 刘桂银 | 县河务局 | 工程师 |
商河县 | 姜 涛 | 县政府 | 县长 | | | |
历下区 | 雷天太 | 区政府 | 区长 | | | |
市中区 | 苏维泉 | 区政府 | 区长 | | | |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本辖区黄河抗洪抢险的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行使本辖区黄河防汛指挥权。
2.贯彻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黄河防汛工作。
3.研究部署黄河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4.根据黄河防总、省防指的要求,结合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黄河防洪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黄河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黄河防汛工作。
6.负责下达防汛调度命令,并检查、监督、上报贯彻执行情况。
7.洪水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时,按照黄河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巡堤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黄河防汛抢险和迁安救护等工作。
8.研究和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做好黄河防汛其他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济南警备区:根据黄河汛情需要,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完成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济南黄河的抗洪救灾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济南黄河河务局:承担济南黄河工程的运行管理,检测工程的运行安全状况;提供黄河水情、工情及险情等信息;负责黄河防汛抢险的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修复。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3.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入黄支流的水情、雨情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入黄支流的水量调度。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4.市经委:负责督促检查工矿企业黄河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料物准备和防汛抢险队的组建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5.市民政局:负责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的群众迁安救护工作。做好迁移、安置、救灾、救济工作;搞好洪水灾害调查、灾情统计;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6.市公安局:负责黄河防汛抢险道路管制、现场封闭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维护防汛秩序,打击恐怖活动;侦破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及盗窃防汛物资的案件。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7.市交通局:负责黄河防汛抢险道路的维修抢护,确保防汛道路通畅;组织协调交通运力,完成市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防汛设备的运送任务。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8.市信息产业局:负责黄河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组织维护各类防汛通信设施,落实各项应急通信保障措施,确保信息畅通。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9.市贸易服务局:负责协调筹备黄河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的供应。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变化情况及雨情等气象信息。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1.市卫生局:负责黄河防洪抢险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检查,防止瘟疫,为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灾区人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救助服务。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黄河防洪抢险用地、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等永久用地和临时性占地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3.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黄河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根据市防指的授权及时发布雨情、汛情和灾情。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4.市人事局:负责管理监督参加黄河抗洪抢险的国家工作人员,并实施奖惩。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5.市监察局:负责黄河防汛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6.市安监局:负责监督、管理黄河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7.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组织引导受灾群众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8.市林业局:负责黄河防汛抢险所需树株采伐的统计管理及灾后林木恢复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1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黄河洪水灾害的保险理赔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0.市市政公用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济南水文局:负责市防指安排的各项黄河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
21.济南铁路局济南办事处:负责安排各类黄河防汛抢险物资应急运输的铁路运力;做好黄河铁路大桥的防汛工作。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2.中石化济南石油分公司:负责黄河防汛抢险所需柴油、汽油等燃料的筹集和供应。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3.济南供电公司:负责黄河防汛供电线路检修,架设应急防汛抢险供电线路,提供防汛抢险供电配电设施、设备,保证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和照明。完成黄河防汛其他任务。
24.平阴、长清、槐荫、天桥、历城、章丘、济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黄河防汛抢险工作;商河县、历下区、市中区人民政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安排,负责各自承担的黄河防汛抢险任务。
四、防汛措施
(一)一般处置原则。
1.防汛值班。进入汛期后,各级黄河防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2.水情测报和汛情传递。各险工、控导水位要按有关规定观测上报;各级黄河防办要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险情,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黄河汛情。
黄河通信部门要确保黄河防汛信息畅通。当预报花园口站洪峰流量超过6000立方米每秒时,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做好支援黄河防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黄河防洪信息畅通。
3.清除河道行洪障碍。严格落实生产堤口门监管责任制。当花园口站洪水流量超过3000立方米每秒时,拆除辖区内全部浮桥。当花园口站洪峰流量超过6000立方米每秒时,拆除辖区内在建公路、铁路大桥的施工便桥和影响行洪的临时设施。
4.滩区群众迁安救护。当预报花园口站洪峰流量4000~6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时,按照责任分工,由市民政局负责,根据滩区迁安救护方案,进一步落实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准备工作,视情实施迁安救护。
当预报花园口站洪峰流量6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时,市民政局按照迁安救护预案,负责做好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工作。根据市防指授权,市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及时发布汛情和迁安命令,市信息产业局利用移动通信及时发布汛情和迁安命令短信信息。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卫生防疫等工作。控导工程弃守后,平阴县、长清区的民兵黄河抢险队和控导工程抢险队,槐荫区、天桥区、历下区、章丘市、济阳县的控导工程抢险队,全部参加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工作。
5.引水管理。当泺口站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每秒时,停止引水,关闭所有引黄水闸,并屯堵闸门。
6.抢险物料供应。根据《济南黄河防汛物资保障预案》,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核实群众备料和社会团体备料的料源、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等,不误抢险急需。对易发生险情的地点,黄河河务部门预先将部分常备抢险料物调拨到附近存放,以备抢险急需。上级临时调拨和外地支援的抗洪物资,按照利于抢险、管理方便的原则,就近集中存放。市交通局负责落实抢险料物运输车辆,及时完成市防指下达的抢险料物运输任务。
7.退水期间工程的防守和撤防。洪水回落过程中,险工、控导工程坝岸可能发生坍塌;平工偎水堤段可能发生滑坡、坍塌。各级防守力量和抢险队伍对水毁工程进行抢护修复后,按照市防指的指令逐步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