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加快治污工程建设落实减排。加快推进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4. 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减排。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促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提高。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

  1.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建成一批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飞云江和鳌江水系源头的生态保护,保证瓯江、飞云江干流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进一步提高鳌江干流水质。

  2.加快推进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全面启动温瑞塘河污染整治工作,编制并实施温瑞塘河、瑞平塘河、江南河网和乐琯塘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到2010年,以上这些平原河网的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比2007年下降10%以上。

  3.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县以上城市要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2008年、2009年、2010年,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分别达到85%、95%和100%。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继续解决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完成化工、废塑料洗涤、合成革、明胶业污染整治,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深化印染、造纸、制革、电镀、不锈钢拉管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要认真排查本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重点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和督办制度,要将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范围广的环境问题列入市级环境污染整治严管区。

  2.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体制,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各类污染物处理系统。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国控、省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重点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县(市、区)要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