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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8〕77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中地区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发祥地,是我国重要的高等教育和科研基地,其行政区划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等五市一区,土地面积555万平方公里,人口2344万,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开发区之一。以西安市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关中率先发展”战略的重点。实施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对于加快关中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尽快改变我省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的状况,促进关中城市群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做好关中地区小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小城镇建设,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关中率先发展为依托,建设关中地区布局合理的城镇群。加快“一轴一环三走廊”(一轴,即陇海铁路陕西段;一环,即关中公路环线;三走廊,即渭南-韩城、咸阳-铜川、彬县-长武-旬邑三廊道)沿线小城镇建设,使之成为具有产业带动力的工业、交通、商贸重镇及旅游文化名镇。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2008年-2010年期间,每年实施100个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关中地区300个建制镇镇区镇容镇貌改善,提升城镇功能,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一批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2010年年底前,平原镇人口平均达到3万人左右,山区镇人口平均达到1万人左右,绿化覆盖率达到20%,人均道路占有率达到8平方米,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建设环卫设施齐备、具有完整系统的集中供水设施,供水能力人均不低于综合70升/日。排水管网基本形成,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其他建制镇污水和垃圾基本得到治理。

  二、具体措施

  (一)加快城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各地要按照建设现代城镇的理念,做好小城镇规划,并与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相衔接。要以县、区为单位,对小城镇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没有规划或达不到要求的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或重新修编。规划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公布实施的同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加快编制重点建设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经费以各地自筹为主,省上予以适当补助。凡未编制规划的建制镇一律不准建设,不予安排省级项目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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