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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8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克服松懈厌战思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畜产品、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

  (五)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集体聚餐的管理。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企业(摊点)。达不到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容器使用前不消毒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业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重要节日及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重要节日及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重要节日和奥运会期间外国友人和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县、市要在认真总结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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