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
《关于我州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2002年12月31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州乡镇企业局局长鲁朝佐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了促进我州乡镇企业及个体经济的发展,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全州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上来,充分认识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推进工业强州进程必须以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观念,树立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步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观念,放心、放手、放胆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任务目标考核责任制,州、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谋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认真负责地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思路、政策、措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培强做大龙头骨干企业。改革是企业发展的动力,要严格按照云政发(2001)123号、楚发(2001)4号、楚政发(2001)38号文件要求,用活、用足、用好政策,继续深化乡镇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我州乡镇集体企业近期内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继续引导乡镇集体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按照《
公司法》进行规范运作,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组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组织、动员、引导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本着“量力而行,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要加强对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与推进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加大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园区的建设力度,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财政要给予适当扶持,逐步使有一定规模、档次的企业向园区集中连片发展,发挥园区的多重效应。
要按照“一产调优、二产调强、三产调活”的产业结构调整思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州建设五大产业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丰富的农产品等资源为优势,积极推进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产品升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精神,把乡镇企业发展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发展特色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骨干企业。本着扶强扶优的原则,对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给予重点帮助和扶持,逐步培强做大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龙头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