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2003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意见
(楚政发〔2003〕1号)
“两烟”是我州重要的经济支柱,烟叶生产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种烟农户和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加入世贸后,“两烟”竞争形势更加激烈,烟叶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市场对烟叶生产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强领导,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加速烟叶生产由数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使烤烟生产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切实抓好楚雄州2003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03年烤烟生产的总体要求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双控”政策,严格按国家下达计划组织生产收购,继续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烟叶生产方针,突出“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狠抓烟叶基础,严格合同管理,优化布局、强化轮作、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狠抓科技兴烟措施到位率,全面提高全州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全面提高烟叶质量,提高收购等级合格率,确保实现烟叶总量控制目标,保持烟叶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力争用4-7年时间,追赶世界先进国家烟叶生产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卷烟工业需要,力争在国内外烟叶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二、计划安排和产质量指标
(一)严格按省下达我州2003年108万担指令计划和出口备货单列12.3万担计划和等级组织好生产收购,州对各县 (市)只下达指令性收购计划,不下达种植面积(各县市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见附件)。
(二)上等烟等级合格率77%以上,综合等级合格率80%以上。
三、主要政策
(一)产量政策:严格控制总量。继续执行国家烟叶生产、收购“双控”的有关政策,凡超种超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县(市)政府自行承担。州上采取超一罚二扣下年计划。在下达各县(市)的指令性计划中,1、漂浮育苗示范每亩挂钩0.5担计划。2、省、州优质烟示范每亩挂钩2担计划。3、标准化烟叶站点改造每个挂钩1000担计划。4、从2004年开始,下达各县(市)指令性计划中提取3%加上年度考核未达标被惩罚扣减的计划进行二次分配,对上年度在择优布局、轮作和烟叶种植水平高、烟叶质量好的烟区倾斜,以促进州内烟区的竞争和种植布局的调整,各县(市)在计划分配时,不允许将指令性计划用于扶贫和财政平衡。
(二)收购政策:1、严格按与烟农签订的合同数量和等级进行收购,继续执行州政府制定的五不收政策,即无合同烟叶不收、超合同计划烟叶不收、劣杂品种不收、陈烟不收、合同规定的以外等级不收,出口备货计划必须严格按下达的等级和数量进行收购,等级和数量不得擅自进行调整。严格执行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我州2003年不收购等级的批复,“GY1、GY2、B3V、B4L”四个质次价低、无使用价值、不值烤煤费、运费的等级不予收购;在此基础上,各县(市)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确保总量,确保质量、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搞好优化等级结构,提高种烟经济效益,全州108万担指令性计划的下低等烟必须控制在3%以内。2、坚决按合同收购,凡不按合同收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地政府承担。烟农签订了种烟合同,享受了带有扶持的烤烟生产物资,但到收购时又把好烟卖给烟贩子,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由乡镇政府每亩扣回80元的生产扶持费,50%归村委会,50%归乡镇政府处理,下一年度不再签订种烟合同。3、继续执行“坚持国标、合同收购、周密组织、善始善终”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收购等级合格率;引入内在质量检验辅助标准,为指导生产,为优质优价提供依据。4、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继续执行省上规定的二次验级有效,其降级损失由地方政府和烟草经营单位各承担50%的规定。 5、严格执行国家2003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