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8〕7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鸡西市城区推行城市室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城市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自来水用户水费计量与收缴,化解供水与收费矛盾,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和市民节水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是指一个用户安装一只计量水表,水表安装在住宅或其他建筑的公共部位(如走廊、地下停车场等),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
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及生活、经营分开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已建房屋根据用户现有具体情况分类组织实施。
(二)实施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急后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办法,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改造工作过程中好方式、好方法,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任务
根据目前城区自来水用户情况,需进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已建楼房总户数为3.8万户,此项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其中, 2008年完成2万户; 2009年完成1.8万户。
三、实施办法
(一)由市城建局负责实施具体改造工作,由供水企业统一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新建、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技术、安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二)新建住宅必须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工程竣工后,由城市供水部门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将不予供水。
(三)现有住宅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采用区域整片改造与单元整体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实施。
区域整片改造是指对划定区域内成套居民住宅实施改造;单元整体改造是指对整片改造区域外,供水条件满足改造要求的成套居民住宅实施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