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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总体方案及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省长陈政高任组长,副省长许卫国、刘国强、鲁昕、李佳任副组长,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贾德茂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上官炜星、周万春、郭富春、何明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各地及省各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加强同省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反映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重点案件,每半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战役活动期间,省领导小组每月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不做宣传。

全省深入开展化解信访
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全省深入开展国企改制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三大战役”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副省长刘国强任组长,副秘书长上官炜星、省国资委主任左大光任副组长,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各1名副厅级领导任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稳定办,省国资委副主任姜延波任办公室主任。省国资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相关部门有关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国资委、省属各企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工作组适时例会研究处理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督查组到重点企业检查督导工作。
  坚持属地原则,辽宁省境内中直企业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与省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指导。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认真解决在国有企业破产、转制、职工下岗并轨等国企改革过程中,由于程序不规范、评估不准确、政策不落实不到位等,导致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和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引发的上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重点包括:
  (一)企业改制不彻底,欠发经济补偿金问题;
  (二)国有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各种补贴、集资款、保险等各项费用,医疗、采暖无人管问题;
  (三)下岗、并轨职工及先期改制企业职工要求提高生活待遇问题;
  (四)改制企业不按改制协议履行承诺引发职工上访问题;
  (五)国企职工提前退休、病退有关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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