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生小于或等于4.7级一般地震(Ⅳ级),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5.5级以上较大地震,请求上级启动应急响应,并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4.7级以下或工程性诱发的地震,启动震区所在县(市)和工程项目地震应急预案,州级给予指导和配合。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地震监测站分别向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报送一般以上地震预警报告,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或分管副州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一般以上地震,由主管部门,震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州应急办,提出应急级别建议,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或分管副州长批准启动预案。
四、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部门负责制。
州人民政府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州长或常务副州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州长、兴义军分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州政府办、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应急办、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发改局、兴义军分区、兴义预炮团、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州经贸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红十字会、州监察局、州气象局、州农办、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审计局、州商务局、州物价局、兴义民航公司、兴义公路局、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州人行、州石油公司、州供销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黄金局、州粮食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兴义供电局、州电信公司、州人寿保险公司、州财产保险公司、州环保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网通公司、州邮政局、州无线电管理分局、州和机要局,兴义市、晴隆县、贞丰县地震监测站等组成。
(一)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州科技局,由州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查灾核实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设置避难场所,协调安置疏散灾民,疏散点设置、食宿物品的供应、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传达贯彻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有关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起草、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抗震救灾宣传。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和抗震救灾总结报告,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