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档案信息建库入网工作。市档案馆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把档案数据库作为政府重要信息资源,纳入全市电子政务的总体格局中,逐步构建全市档案文献数据库。
3.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市档案局(馆)要在黑河市档案信息统一平台上有计划地上载开放档案目录和现行文件目录,并积极创造条件上载已公开的档案全文信息,向社会提供网上查询和使用服务,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作用。
4.积极促进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以市档案局(馆)网站为主体,利用全市统一的网络出口与其他地区档案网站链接,形成方便快捷、四通八达的档案工作信息网。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黑河市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档案局、科技与信息产业局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由市档案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确保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大投入、长积累、晚见效的工作,要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以缓解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要积极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资金需求。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根据《
档案法》的要求,将各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范围。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市档案局要依照《档案法》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措施,规范和指导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对各单位已进馆的档案,各综合档案馆要分期分批进行数字化加工。今后各单位在向市档案馆移交纸质及其他载体档案时,必须同时移交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的数字化档案数据库。
(四)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