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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4、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加强信访信息工作,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排查案源,为纠风治乱、查办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开展信访监督,把群众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落到实处。加大自办督办力度,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5、严格依法依纪处理信访举报,保证各类信访件处理到位。初信初访年度内办结率达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5%以内,越级信访控制在20%以内,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集体访一次办结,异常访三次办结。

  6、规范信访办理程序,从信访举报的收集、登记、送阅、初查到审核结案各个环节,都按照严格的程序规定办理。坚持领导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宾,督办重要信访案件,过问和协调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所有信访件,均先由承办人登记,提出拟办意见,交分管厅领导批阅。对重要信访件,由厅长亲自审核批阅。凡来访和署实名的来信,做到封封有记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项项有结果。

  7、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并在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积极选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即熟悉并正确运用法规政策的能力,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能力。专职信访干部应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帮助信访干部解决困难和阻力,为信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8、加强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发挥信访案件的预警作用,每年组织对全省系统信访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汇编系统案例,组织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利用身边人和身边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三、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列入厅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和要求。

  2、定期汇报信访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听取汇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因主观失职致使信访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根据省纪委《2005-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和本《办法》,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每年底组织自查,主要检查信访制度的落实情况,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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