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服务,根据省纪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利,有效减少和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突破和快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
江苏省信访条例》,发挥信访工作防范预警作用,通过全厅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反映厅机关及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逐年下降。
1、设立专门信访举报室接待来访,建立健全信访网络,畅通、拓宽信访渠道。通过电信114查号台和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设立“厅长信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加强对举报电话和信箱的管理,保证举报信息及时收集、传递,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添置和配备必要的信访办公设施,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如信访专用微机、传真机、录音电话、消毒柜、碎纸机等。
2、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处理信访举报的有效机制,建立厅党组书记、厅长负总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工负责,监察室主任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实行信访举报归口管理的规定,由纪检组监察室统一办理。建立信访统计分析制度,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对策和措施。建立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坚持首问责任制,对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重要来访,应立即接待并负责处理。
3、受理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批评、建议等,认真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推行并完善信访举报公开办事制度,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采用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认真执行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使信访举报活动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