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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1.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对占道出售书刊、音像制品等摊点进行查处。

  2.督促全市娱乐场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市教育局

  1.负责监督检查社会用字的规范,为社会用字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帮助。

  2.负责在校学生爱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教育。

  3.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

  十三、市园林局

  1.负责市区主次干道绿化带、相关广场绿地及游园、公共绿地、街巷小区绿化的养护管理与卫生保洁,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2.负责春江潮广场、梦溪广场、长江路沿线绿化带和相关停车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市卫生局

  1.负责公共场所、全市“五小”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2.负责医疗卫生垃圾的监管工作。

  3.负责对全市单位卫生达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比。

  4.做好城乡改水改厕工作,逐步消灭市区和城郊旱厕。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教育。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十五、市建设局

  1.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规范管理,实行围栏作业,出入口道路硬化,防止车辆带泥行驶,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2. 负责城市客厅广场、花山湾广场、东吴广场的卫生保洁。

  3.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市容管理。

  4.牵头做好架空线、废弃电杆的整治。

  十六、市环保局

  1.负责废水、噪声、油烟等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工作。

  2.对全市有毒有害废弃物实施监管,对生产单位、处置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做好对工业废弃物和医疗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施工噪声等污染指标的监测工作。

  十七、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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