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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四、市法制办

  1.牵头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2.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投诉工作。

  3.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的培训、考核工作。

  4.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五、市人事局(市编办)

  1.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编制的核定和配备,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招录工作。

  2.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的机构设置。

  六、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城市管理经费预算,保障必需的支出,对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征管。

  七、市监察局

  1.加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督查各成员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

  八、市信访局

  1.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准确通报信访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答复、处理。

  九、市经贸委

  1.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的规范管理。

  2.督促商业企业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城市管理各项义务。

  3.加快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建设,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整治并逐步取消马路市场。

  十、市民政局

  1.负责地名、标志的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

  2.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精神病人、民政“三无”对象的救助工作。

  3.负责对殡葬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殡葬用品店遵守殡葬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有关规定,摒弃沿途抛洒殡葬用品的习俗。

  十一、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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