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及时解决好各种问题,制定好发展政策,执行好各项措施,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和目标实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经济、文化、教育工作范畴,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都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形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估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投入与产出评价体系,定期分析现行知识产权政策的运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尽快将知识产权纳入对各级政府、机关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尽快完成《遵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年-2015年)》、《遵义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保证试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长期不懈地开展,最终实现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目标。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基础上,成立遵义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资源,加强统筹,明确职责,进一步研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发展的各类问题及相关事宜。
积极协调在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明确管理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模式。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的人员配置、办公设施、办公经费以及办公条件等给予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代理、评估、咨询等业务范围拓展,结合市场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和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创新服务方式。
(三)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把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普及作为提高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条件,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为重点对象,将知识产权相关法规、规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把知识产权培训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计划,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内容,邀请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领导和专家作专题培训、讲座。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11”入世纪念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报道的力度,扩大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力。妥善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