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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8年农机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8年农机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10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2008年农机化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遵义市2008年农机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机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新一强”发展战略,以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以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强化资金扶持政策、技术保障措施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扶持发展农机大户,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依法推进农机管理、农机推广、农机安全监理等农机化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农机总动力: 320万千瓦(新增25万千瓦)

  机耕面积: 200万亩

  机插秧面积: 15万亩

  机收面积: 20万亩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化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11号)等文件精神及农业部系列规章,深化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能,搞好职能定位,认真抓好好基层农机管理机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履行好农机公益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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