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亚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告
(三府〔2008〕148号)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文件要求,三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
二、调查范围: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土地。
三、调查目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四、调查主要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实地调查全市城镇以外每个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城镇土地调查,查清我市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四至、面积、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