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运 武警伊春森林支队支队长
董仲喜 营林局局长
鞠 杰 市粮食局局长
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伊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常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市突发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及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市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市政府应急委员会。(2)承担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重大情况和信息,办理向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3)负责全市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业务;组织有关部门起草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市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4)负责《伊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县(市)、区、局做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5)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中、省、市直单位,县(市)、区、局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6)负责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7)负责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向市应急委员会及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市的人民政府通报。(8)负责全市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9)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市政府应急委员会。(11)负责接收和办理省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市委领导和市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12)负责与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组织、协调、指导市内相关行业和科研单位的应急科学研究工作。(13)负责与省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市在信息交流、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络和协调工作。(14)承办市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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