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为:一是村容村貌整洁。从根本上解决房屋破旧、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的严重问题;二是抓好乡村道路、农村饮水、农村沼气或农村太阳能、农村电力、卫生路面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三是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村域经济产业;四是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培养守纪律、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农民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六是创建好班子,使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提高,基层干部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组织农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
三、 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民主决策。新农村示范点确定后,各县乡党委政府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立足村情,制定新农村示范点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制定规划和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吸取村情民意,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力求科学合理。
二是统筹安排,先易后难。既要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搞好长远规划,统筹谋划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等各项事业发展,又要坚持先易后难的排列顺序,把经济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各种组织健全的自然村列入新农村示范点,防治一哄而起,急于求成。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不同乡村的实际出发,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不搞一刀切。
四是依靠群众,惠及群众,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好农民的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不搞举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 示范点选择和标准
在全州29个乡镇和开发区各选择1个自然村组织实施2008年度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其中:香格里拉县11个自然村,德钦县8个自然村,维西县10个自然村,开发区1个自然村,共30个自然村。
选点标准为:一是经济基础较好并具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自然村;二是生产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较好的自然村;三是村基层组织健全、村级班子战斗力强、农民素质良好、群众参与积极性较高的自然村。
五、资金投入
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和要求,2008年争取在每个自然村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州级投入25万元,县级投入10万元,其余部分由群众投工投劳。为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在县级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才拨付州级50%的资金,其余50%的州级资金根据示范村建设的进度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