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迪政办发〔2008〕5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迪发〔2006〕11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迪发〔2006〕11号)与《迪庆藏族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迪发〔2007〕6号)精神,现就我州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迪庆实际,创新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按照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支撑、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点面结合,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文明进步,把示范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型农村。

  二、 目标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我州年内在3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重点实施“四通”(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五改(改房、改灶、改圈、改厕、改路)、六进村(科技进村、文化进村、医疗服务进村、金融服务进村、各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进村、产业进村)工程。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