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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闭用水单位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未按规定时限实施关井的单位,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强制关闭;
  (七)市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协调领导组组织市水务、建管等部门对自备水源井关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颁发“自备水源井关闭验收合格证”;
  (八)市节水办依法对已关井单位变更用水计划;
  (九)市水务和建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已关闭自备水源井单位实行跟踪监管,擅自启用已关闭自备水源井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太原市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协调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组 长:张兵生 (市长)
  副组长:
  张春根 (副市长)
  吉久昌 (副市长)
  成 员:
  冀克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维春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孙荣琨 (市建管委主任)
  孙王栗 (市发改委主任)
  陈向阳 (市经委主任)
  都 洁 (市水务局局长)
  郭治明 (市规划局局长)
  王建勋 (市市政局局长)
  梁争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 利 (市执法局局长)
  张 波 (市园林局局长)
  赵三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 青 (小店区区长)
  阴国平 (迎泽区区长)
  韦和平 (杏花岭区区长)
  白玉明 (尖草坪区区长)
  张齐山 (万柏林区区长)
  冯 霞 (晋源区区长)
  王健雄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左德锦 (市供电分公司经理)
  马存定 (市黄河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任:田维春、都洁,副主任:石永明、杜成元、王健雄、马存定。
  第一小组(小店区)
  组 长:常 青 (小店区区长)
  副组长:张振鹏 (小店区副区长)
      郭海旺 (市水务局副局长)
      宋尚孝 (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成 员:王建军 (小店区水务局局长)
      王建民 (小店区建管局局长)
  第二小组(迎泽区)
  组 长:阴国平 (迎泽区区长)
  副组长:张志勤 (迎泽区副区长)
      赵树林 (市水务局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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