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三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州直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分管负责和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分),每缺一项扣2分。
2.结合本县、本部门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做到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负责人落实、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10分),每缺一项扣2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20分)
1.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5分),对未按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扣3分
2.建立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出对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办法和监督检查制度,州直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有监督检查制度(5分),未建立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3.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5分),拒绝监督的不得分。
4.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5分),不公开的不得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30分)
1.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及学习等活动(6分),缺席一次扣2分。
2.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6分),未按时限完成的扣4分,未符合标准的扣2分。
3.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发布(6分),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不按时限公开发布的扣2分。
4.按《条例》要求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群众满意(6分),未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扣2分,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得分。
5.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按时完成各类材料和年度报告上报工作(6分),未按时上报的扣4分,未上报不得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15分)
1.参与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公共平台建设,建设好本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页),利用网络公开(5分),未建设网站、未利用网络公开不得分。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信息查阅室(5分),未建公开栏或查阅室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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