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单位:省交通厅、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和各市、县政府,以及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
(三)时间与安排:本次活动自2008年5月开始,至2011年3月结束。主要分组织动员、具体实施、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08年5月为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为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四)质量年活动各阶段主要任务。
组织动员阶段:制订并下发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质量年活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体和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开展质量年活动的目标要求及重要意义。各建设单位开工前召开质量动员大会,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良好氛围。
具体实施阶段:各参加单位按照本次活动方案的要求,分解措施,落实责任,组织质量检查,公布质量状况,逐年对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有关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等。
总结评比阶段:省交通厅、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及各市、县政府全面总结本次活动经验,评估本次活动成效,对质量管理优秀、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1.省交通厅负责制定全省质量年活动方案,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和责任,制订活动工作安排,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各市、县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质量年活动,督查质量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宣传质量年活动成效。负责向省政府报送质量年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提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议。
2.各市、县政府及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制订各自的质量年活动细化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质量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将实施方案于2008年5月31日前上报省交通厅。
(二)健全质保体系,确保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有效的“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和监督单位抽检、群众参与监督、建设单位监督、督导组过程监控、省交通厅及所属相关单位巡查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实施。各建设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各自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创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质量管理模式。要分解质量管理目标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做到质量管理实用化、质量监督制度化、质量措施具体化、质量目标数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