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召开现场会。巩固教育、卫生、物业等系统办事公开成果,上半年组织召开教育、卫生两个系统办事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并在系统内做好推广工作。
(二)延伸公开领域。坚持抓点带面,扩大范围,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抓好供水、供热、经济适用住房、金融、通信等行业的办事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制订本系统办事公开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推进过程中,注意选择3至5个行业性质具有代表性、做法突出的单位作为示范点加以重点培育和引导,在适当时机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三)加强监督评议。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在年末将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到行风评议活动中,不断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引导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努力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必要经费,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制定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根据《条例》要求和运行工作实际,三季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完善《大庆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政务公开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组织年度考核。上半年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2007年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科学评定分数、等级,结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二)加强日常监管。设立专人通过政务公开网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等问题随时下发《信息公开提示单》,提出整改意见并给予必要指导。各级公开办要设置专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5月末前向社会公开,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8月份组织政务公开监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