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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大政办通〔2008〕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向州政府法制局反映。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大理州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08年我州依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努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参照上级机关工作重点,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同时,为便于考核和工作落实,将计划任务分解,由牵头单位负总责、总协调,责任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一)认真领会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根据“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提出整合归并政府机关相同、相近的职能和综合设置管理机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协调困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州编办)

  (二)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四项制度”。牢固树立“尊民、敬民、亲民、爱民、为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建设以民为本、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推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以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人事局、州政府法制局、州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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