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8]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莱芜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区基本概况
莱芜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麓,东经117度17分至117度58分,北纬36度2分至36度33分。北邻济南,东邻淄博,西邻泰安。总面积2246平方公里。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节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1.0-13.0℃,降水量760.9毫米,无霜期204天。市地质构造受鲁中纬向构造及鲁西旋卷构造控制,构造形迹以断裂为主,褶皱次之。地形为南缓北陡、向北突出的半圆形盆地,北、东、南三面山岭环绕,中部为低缓起伏的平原,西部开阔。海拔最高点994米,最低点148.13米。
1949年以来,经过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和撤镇并乡,至2007年末,莱芜市共有2个区,1个经济开发区,共20个乡镇、办事处。其中,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莱城区辖4个办事处、10个镇、1个乡;钢城区辖1个办事处、4个镇。
莱芜市国民经济发展较快。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87.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62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242.5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102.15亿元,增长17.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6.7∶65.9∶27.4发展为6.2∶66.0∶27.8。人均GDP达到29011 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6%。2007年完成税收总收入68.12亿元,比上年增长38.28%。其中,国税收入49.12亿元,增长38.56%;地税收入19.0亿元,增长37.57%。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6.07亿元,增长35.37%。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0.54%。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