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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7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自治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宫 蒲 光 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李 访 希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维  色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成 员:
  赵 祥 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索朗培杰 自治区政协常务副秘书长
  边巴扎西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厅长
  普  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格桑平措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 家 杰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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