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文明行车 文明行路”活动的通知
(德文明办[2008]5号)
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良好的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部署,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城区(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动力,以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组建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倡导交通文明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为建设和谐德州、文明德州、平安德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活动,市直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文明交通,我做表率”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我做表率”活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通过组织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召开警民座谈会、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单位干部职工提高文明交通意识,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组织开展“假如我是执法者”为主题的大讨论,引导驾驶员“换位思考”。教育各党政机关公务车(含军、警车)驾驶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体驾驶人,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风气。
(二)开展“交通文明小使者”活动。各类中小学校要在学生中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举办交通安全图版巡展,上交通安全课,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维护交通秩序实践体验活动等方式,培养孩子们的文明交通意识。各学校要排出时间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交通文明小使者”活动,在节假日组织中小学生帮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要结合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情况(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马路、在马路上嬉笑打闹、闯红灯、不满12岁骑车上路等),以征文、演讲、文艺演出、辩论赛等教育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