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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决定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加快广州新图书馆、广州歌剧院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区、县级市公共文化设施,到2009年实现各区(县级市)均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加强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文化室)建设,新建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文化室)建设,新建街(镇)三年内要建成文化站设施,到2009年实现街(镇)都有文化站、社区(村)都有文化中心(文化室)。街(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原有的文化设施不得更改其属性和使用功能。制定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确保落实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加快文化广场建设,到2010年实现城区居民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健身休闲户外活动广场。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明确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深入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广州市级分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和资源共享,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资源总量,建设文化信息资源目录,增强文化信息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县级市)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和街(镇)、社区(村)基层服务点配套建设,以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为阵地,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及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为依托,建设覆盖城乡的群众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基层文化建设。

  (四)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对基层农村的有效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向农村全面延伸,消灭覆盖盲区,增强覆盖效果。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资源,组建集图书阅鉴、广播电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休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街(镇)综合文化站,坚持公益性质,保障人员和业务经费,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加强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现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确保“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推动“农家书屋”和“绿色网园”工程,到2010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行政村和城乡结合部转制社区。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采购、农民受惠”的原则,全面开展公益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推进群众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坚持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通过图书馆分馆、流通服务点、数字图书馆、流动图书车等形式,不断延伸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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