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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文明聊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1)政务环境建设组,组长由万志博同志兼任;
  (2)创建活动和宣传教育实施组,组长由贾少勇同志兼任;
  (3)法制环境建设组,组长由汪文耀同志兼任;
  (4)市场环境建设组,组长由侯军同志兼任;
  (5)文卫环境建设组,组长由刘冠凤同志兼任;
  (6)生活、生态环境建设组,组长由蔡同民同志兼任。为了便于掌握面上的情况,指导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泽华同志担任。各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创建工作。
  (三)严格目标管理。各职责组、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文明聊城”测评指标体系》和《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达到的标准,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圆满完成承担的任务。
  (四)实施品牌战略。以多层次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战略,通过提高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1)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活动。培育一批文明社区,建设一批城市文明示范街。继续开展好“建设美好家园”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实施文明礼仪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五进工程”。
  (2)深化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文明诚信百佳企业”,树立诚信模范,打造“诚信聊城”。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服务名牌活动,评选表彰全市十佳文明服务品牌、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家、十佳文明窗口,打造一批骨干服务品牌。
  (3)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活动。通过评先树优,使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做好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和选树工作,举办第二届百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选树十佳感动聊城人物,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深入进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学习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文明办继续与建设、工商、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文明风景区”、“文明市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交通行业”、“绿色社区”等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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