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九)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对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应该立案调查处理的坚决立案调查处理。(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条款进行梳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细化、量化的标准要经公布后执行,自觉接受群众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全市现有的网络资源,在较高的起点上谋划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和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交易、产权交易等“四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察,打造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廉效双控、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监察平台。(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条件和程序,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的监督检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建立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工作
(二十四)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执行
行政复议法和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全面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把握和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坚持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使行政复议裁决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