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总结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促进依法决策的制度化。(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办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力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八)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市级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联合稽察制度。(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定《莆田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清理整顿方案,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行政机关要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要切实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引导中介机构加强自律,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作用。加强监管,解决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政府办公室、市数字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依法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整合企业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信息数据,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市经贸委、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