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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的意见

  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思想发动阶段(6月16日- 8月31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上划方案,全面进行思想动员和发动。具体落实阶段(9月1日- 10月31日),在明确界定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完成乡(镇)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 12月30日),具体工作为人员分流安置,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卫生院上划的实施方案,摸清人员、工资、资产等情况,提交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做好乡镇卫生院人员情况的审核和乡镇卫生院变更登记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乡镇卫生院财政预算方案,对乡镇卫生院上划国有资产清查核定和产权的界定划转。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界定、变更、确权等工作。监察、审计部门对整个上划资产和产权界定划转等事宜进行审核、监督。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的各项工作。
  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各乡(镇)要将上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在上划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策规定,保证整个上划工作纪律严明,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肃查纠违纪违规行为。卫生、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要对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滨州市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滨州市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娅妮(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玉德(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路 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秀夫(市财政局局长)
      徐玉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王永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子禹(市审计局局长)
      冯艳霞(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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