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自治区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名称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区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其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振强(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居来提·买买提明(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殷宇霖(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杨立夫(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
柳 拯(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伊马木·纳买提(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刘般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