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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打击传销的工作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成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对各县、区开展专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各单位将整治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情况于2008年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固原市工商局、固原市公安局。

  四、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传销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

  (七)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着重抓好对进城务工人员、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八)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每个县区要推出创建3至5个无传销社区(村)典型示范,作为全市深化“平安社区”、“平安物业”、“平安村”的主要载体,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和居委会的作用,依托社区(村)、物业管理,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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