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固政办发〔2008〕41号)
为了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确保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其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长期抓好。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当地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2、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3、以市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对问题突出、社会反应强烈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其它县依据本行动方案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8年4月开始,至10月结束,共历时7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底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各县、区的实施方案抄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9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4月份在重点地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市掀起打击传销高潮,其他县也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活动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