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施生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子勇(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 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振强(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里木江·买买提明(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艾坦木·玉赛音(自治区文联主席)
      夏里甫汗·阿布达里(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