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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18号)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妇产科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郑二院[2008]3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疗服务水平和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1间,妇产科)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蹲(座)便、面盆、洗面镜、热水器淋浴、空调、监控设备、呼唤器、暖气、电视、电话、病床、床头柜、沙发、储物柜、方凳、氧气瓶、输液吊轨等。

  60元/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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