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局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公布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局务公开工作,现就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务公开是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广大群众(包括工商干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政务公开是工商机关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四个统一”的重要手段。政务公开是工商机关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个过硬”工商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
各级工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理解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识要深化,发展要平衡,领域要拓宽,水平要提高。要通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化”打下重要基础。各级工商局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完善制度,明确内容,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政务公开要建立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各市级局要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为重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通过设立公共查阅室、电子信息屏、红盾网站、上墙公示等方式,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指南、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要统一规范注册大厅、年检大厅、工商所等窗口部位的上墙公示内容。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到内外有别,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政务公开的内容原则上由各市级局统一把关审核。凡在外网公示的内容,由各市级局报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