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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年度造林实绩自查汇总表;

  3.年度造林实绩核查档案管理审查表(略);

  4.成片造林核查记录表(略);

  5.新建农田林网核查记录表(略)。

  附件1:
核查计分标准

  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造林实绩实行百分考核,完不成年度造林任务的不得分。

  (一)造林任务完成情况(80分)

  1、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的得基本分40分;

  2、超额完成任务面积最多的得10分,其余的按占最大超额面积的比例换算得分;

  3、当年成片造林面积占其国土面积比例最高的得10分,其余的按占最高比例的比值换算得分;

  4、核实率最高的得15分,其余按占最高成活率比例换算得分;

  5、平均成活率最高的得5分,其余的按占最高成活率比例换算得分。

  (二)内业(20分)

  得分标准详见附件2。

附件2:年度造林实绩自查汇总表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成片造林

新建农田林网

计划数

造林小班数

完成数

计划数

完成数

造林面积合计

其中重点工程

一般造林

各林种造林面积

荒山造林

沿海防护工程造林

淮太工程造林

治沙工程造林

防护林

用材林

经济林

其他林种

小计

其中:直播造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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